马英九称依“宪法”大陆为“中华民国”领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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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周先报道:台湾“中央社”7日报道,马英九接受日本媒体访问时表示,台北认为“目前两岸关系是现实关系”,很多问题必须搁置争议面对现实,否则双方关系无法改善。

报道说,根据《世界》月刊刊登的专访内容,马英九是针对两岸之间“非国与国关系”的问题,做以上回应。

《世界》月刊的记者问马英九,他月前接受墨西哥《太阳报》访问时所说的这番话,是否否定李登辉的“特殊国与国关系”和陈水扁的“一边一国”主张?是否意味台海两岸“同属一个中国”?

马英九说,根据“中华民国宪法”,“中华民国当然是独立之主权国家”,“中国大陆亦为我‘中华民国’领土”,而因“宪法”如此规定,“台湾无法承认‘中华民国’领土上还有另一个‘国家’存在,中国大陆也无法承认台湾”。

他说,在“宪法”规定上,“并不承认中国大陆为一个国家”,无法适用与其它“国家”保持关系之“法律架构”,大陆方面亦然。

马英九在访问中也重申,他上任后推出一连串改善两岸关系的措施,都是秉持“台湾为主、有利人民”的原则,而与中国大陆改善经贸关系是台湾国际化的一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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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英九道出了历史的真实、两岸的现状,说法合情合理。所以两岸的统一必须是宪法的统一,制度的统一~~~

目前世界上只有台湾地区完整了保留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,所以本人更希望大陆从文化上回归到中华民国,弘扬老祖宗留下的灿烂文化。欢迎支持广东民俗网

[本日志由 edwin 于 2009-01-13 10:12 A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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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 马英九 宪法 大陆 中华民国
评论: 1 | 引用: 0 | 查看次数: 5906
回复回复小小[2011-02-02 12:20 AM | del]
马英九说得很好,我支持他,我已经恨大陆共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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